严谨、务实,工作宗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为了维护当事的合法权益努力穷尽一切合法手段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忠实于律师的职责而不是忠实于某个人,努力做一个技术派律师。
分别在日本国立宇都宫大学、自白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河北大学攻读博士、硕士、学士学位。
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,中国法学会理事,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、公司法专委会委员
主办的较有影响案件有:
1、 操盘了香港新恒基集团在日本并购高尔夫球场、酒店、停机坪项目;
2、 明星艺人王子异与经纪公司解约纠纷案,该案在演艺经纪界引起了轰动效应,起到了标杆的作用。一审王子异向公司赔偿违约金2500万元,是国内艺人支付违约金的最高纪录;
3、 成功办理向一汽海马、东风重工等知名企业合同索赔纠纷案;
4、 成功办理中民投旗下股权投资纠纷案;
5、 国家知识产权局某司长涉嫌受贿辩护人;
6、 成功办理了某集团公司老总防卫过当、免予刑事处罚案。
《企业合同纠纷疑难解答与风险防范》副主编;
《公司股权纠纷解决之道》编委;
北京市人大委托任《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》总执笔人、起草人。